<aside> 👋 Start small, but in a differentiated way and in the long term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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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JZ 投资总监 Twitter: @jz_euphoria

过去与现在

大家普遍对创作者经济走过 Web1 和 Web2、迈进 Web3 的理解是:从只有 OGC 到 PGC 到增加 UGC,从少数资源主导到互联网大众平台主导到去中心化,从观看者到参与者到拥有者。

2000 年前后,由于技术无法支持动态,我们访问的多为静态、不可交互页面,流量集中在搜狐、hao123 等新闻内容、综合导航等门户网站,创作工具专业度高使得 OGC 内容居多,网站靠点击量赚钱。但多媒体内容消费需求一直存在,有条件的家庭更多通过 VCD、DVD 听音乐、观看影视剧集。

自 2000 年起,互联网先后带动了电商、网络游戏、博客、视频网站的发展,再加上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和操作简单的数字创意工具,加速了网民数量、内容供给和内容消费需求增长。

因此,虽然创作者经济的概念自 1997 年就被提出,但获得大规模关注和商业化收益是从 2005 年起更多类型的社交媒体平台出现,智能设备和社媒给内容创造了更轻松和便利的生产和消费环境。

也正是大小平台越来越多,争夺用户注意力成了关键。Web2 奉行着亚马逊创始人杰夫·贝索斯提出的 “Get Big Fast” 口号,流量为王。

多年的竞争格局成型让马太效应愈发明显,多数流量握在了少数玩家手里后,他们开始以不平等条约从平台上的内容创作者和用户身上获取利润。开始有少部分人意识到要做出改变,大家开始声讨平台抽取了太多利益,于是有了新平台们抽佣比例越来越少,新平台用 5% - 10% 对抗大平台们 20% - 30% 的抽佣比例。大家诟病平台算法的不公,Substack 就以用户推荐替代算法推荐。还有设置付费内容门槛提高创作者收入、刺激其创作的 OnlyFans,以及和 Web3 共建概念不谋而合的 DjookyX 这种让粉丝众筹、和创作者共同拥有版权收益的平台。

创作者经济在 Web2 的演进有目共睹,这些新平台虽然流量远不及 Facebook、Youtube,但也能凭借着解决平台与创作者的不公大浪淘沙留下一些,比如艺术者众筹平台 Patreon,其估值仍然可以达到 40 亿美元、拥有 800 万用户、服务近 30 万创作者、众筹金额近 35 亿美元。可见如果能提供创作者想要的,他们是有原始迁移动力的。